通知公告
环境与测绘学院教学竞赛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1-05-07   浏览次数:

                                         

环境与测绘学院教学竞赛实施方案(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内涵建设,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推广教学新理念、新方法,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促进课堂教学质量提升,根据学校《中国矿业大学课堂教学竞赛实施办法》和《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十四届全校教学竞赛的通知》文件精神,特修订学院教学竞赛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教学竞赛评审工作组,按照学校竞赛组委会的工作要求,负责学院教学竞赛活动的组织、评审和推荐工作,工作组组长由教学院长担任。

2、学院教学竞赛评审工作组成员由学院本科教学委员会成员、院本科教学督导组专家、外聘评审专家、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等至少5名成员组成。

3、各系成立教学竞赛推荐小组,负责选拔、推荐参赛教师。推荐小组由系主任、支部书记、专业负责人和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等组成。

4、教学竞赛安排、相关通知等日常工作由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负责。

二、竞赛赛道与参赛条件

竞赛包含课堂教学赛道、教学创新赛道。其中课堂教学赛道分理论课堂教学组和实验课堂教学组两个组别;教学创新赛道根据主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分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三个组别。参赛教师可根据参赛条件任选其一组别参赛。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在竞赛年度承担全日制本科课程教学任务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和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相关人员。其中,教学创新赛道的参赛主讲教师近五年对参赛的本科课程讲授3轮及以上,以个人或团队形式报名,鼓励以团队形式参赛,团队成员包括1名主讲教师和不超过3名团队教师。

2.积极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良好,近两年来未发生教学事故。

3.在往届全校教学竞赛中获奖的教师,如参加本届课堂教学赛道竞赛,获奖等级不高于往届的,只颁发荣誉证书;获奖等级高于往届的,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如参加教学创新赛道竞赛,不受往届获奖情况限制。

三、时间安排

1、各系推荐参赛名单:2021530日之前。

2、学院竞赛组织:20216月,具体时间待定。

四、竞赛办法

1、符合参赛条件的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环境与测绘学院教师教学竞赛申请表》(附件1),交至系教学竞赛推荐小组,由系负责选拔,推荐参加院级竞赛。

2、院级竞赛按赛道分别评审,具体评审标准见附件2。各赛道评审环节及要求如下:

1)课堂教学赛道。其中,理论课堂教学组竞赛内容包括教学设计、说课和讲课三个环节。教学设计环节时间为5分钟,说课环节时间5分钟,讲课环节的时间20分钟。讲课环节,选手开口即计时开始,还剩2分钟时工作人员将予以提示,20分钟时停止授课,讲课每超1分钟扣1分。实验课堂教学组包括实验项目教学设计、教学讲演与示范操作、教学组织与实验指导、特色与创新四个竞赛内容。其中,实验项目教学设计和教学组织与实验指导赛前评审;教学讲演与示范操作原则上不超过25分钟,结合各环节给出特色与创新评分。

2)教学创新赛道。包括课堂教学实录视频、课程教学创新成果报告和现场评审三个环节,其中课堂教学实录视频为参赛课程中2学时的完整教学实录,由参赛老师提供(或者可以提供巡课系统中的某次课程,2个学时),由学院安排在赛前评审;课程教学创新成果报告含300字摘要,正文不超过在4000字以内;现场评审以教学创新设计汇报为主,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专家评委提问交流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竞赛最终成绩由各评委的平均分减去扣分即每个选手的最后得分,评分结果提交教学办公室汇总后统一公布。评分标准见中国矿业大学环境与测绘学院教学竞赛评分标准表(附件2)。

4、参加院级教学竞赛的教师,参加教学组竞赛的老师需在赛前三天提供相应材料,其中理论课堂教学组为5个学时的教学设计、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及相应支撑材料;实验课堂教学组为5个实验项目教学设计、教学大纲和对应的教学日历等支撑材料;教学创新赛道竞赛老师需提供实录视频和创新成果报告以及其他支撑材料。评审工作组提前一天确定竞赛安排,参赛顺序通过赛前一天抽签确定。参赛教师可自行携带教学模型、挂图等教学用具以及安排学生教学互动、教师观摩等。

五、表彰奖励

1、学院教学竞赛将根据竞赛情况设置,二等奖及以上的获奖比例不超过参赛人数的40%,获奖名额根据当年竞赛的质量确定数量,学院竞赛设系优秀组织奖1名。获得学院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的老师在职称晋升和评优中优先考虑。

2、学院为获奖个人和系进行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奖2000/人,二等奖1200/人,优秀奖800/人,优秀组织奖1000/单位。

3、按竞赛评分排名,学院推荐获奖教师到学校,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竞赛。对参加学校竞赛获奖的教师,学院另行奖励。

六、其他重要说明

1、晋升教学型和教学科研型高级岗位的教师必须参加教学竞赛。

2、获奖情况记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并作为考核、聘任、职务晋升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环境与测绘学院负责解释。

 

                            中国矿业大学环境与测绘学院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编辑:蒋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