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要求,充分体现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证研究生入学质量,根据“中国矿业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研究生院通字【2015】4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招生计划 2015年学院拟招收博士生23人(含已确定的直博生2人) 二、 复试办法 1、成立复试专家小组 复试小组按学科组建,共成立4个复试专家小组,分别是1)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小组;2)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小组;3)土地资源管理小组;4)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小组。各专家小组由5位以上(含5位)本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或与之相当的专业技术职称)、办事公正、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无直系亲属报考的老师组成,每组设组长1人。 2、复试面试进行全过程录音,并确保录音的质量和完整性,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录音材料报研究生院备查。 3、参加复试的考生 1)已经通过复试的直博生不再参加复试,但计入学院和导师录取人数。 2)“申请-审核”制考生、硕博连读考生、参加公开招考的考生均参加复试。 考生必须按《中国矿业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向学院提交相关报考材料,经审查,材料齐全的方可参加复试。 4、复试内容与复试形式 1)“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考生 复试内容: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考核; 复试形式:综合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同公开招考考生。 复试成绩及权重:总分100分,其中外语占20%、专业知识40%、综合能力占40%。 2)公开招考考生 复试内容:专业课(业务课二)笔试和综合面试。 专业课笔试:按照博士网上报名时选定的考试科目参加考试,考试时间2个小时,满分100分。 综合面试: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事业心、责任感、人文素养以及身体状况等的评价;外语听力和口语的测试等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必须确保面试的时间和质量,一般不低于20分钟,满分100分。复试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 复试成绩及权重: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加权计算,总分10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各占50% 4、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2015年3月16日8:30-11:30至环测B501报到,16日下午公开招考的考生参加专业课笔试,17日综合面试,复试具体安排见下表。 复试时间、地点安排一览表 复试形式 | 时间 | 地点 | 参加复试考生 | 笔试 | 3月16日下午14:30-16:30 | 南湖校区环测楼C410 | 公开招考考生 | 面试 |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小组 | 3月17日上午8:30 | 南湖校区环测楼A506 |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专业全体考生 |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小组 | 3月17日上午8:30 | 南湖校区环测楼B408 |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全体考生 | 土地资源管理小组 | 3月17日上午8:30 | 南湖校区环测楼B412 |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全体考生 |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小组 | 3月17日上午8:30 | 南湖校区环测楼B409 |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专业全体考生 |
三、录取工作 1、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贯彻确保质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性。 2、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普通招考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按百分制)和复试成绩加权计算,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申请-审核”制和硕博(本硕博)连读考生,总成绩为复试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成绩之和。按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指标择优录取。 3、初试成绩不达线者或者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或者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有1门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类别包括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其中“申请-审核”制考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技术创新型”除外),须全日制在校攻读博士学位,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人数不超过我院招生规模的15%,不含技术创新型博士。 5、复试完毕后,复试小组负责人在复试情况登记表上签署录取与否、拟录取专业和录取类别(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意见,于2015年3月18日上午10点前上交学院。复试材料上交学院保留备查。 6、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均可参加奖学金评定,根据复试录取表现,具体按《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目前已录取的直博生学业奖学金指标纳入本次统一测算。 7、其他事项按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中国矿业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四、复试的组织工作 学院成立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领导小组的组成如下: 组 长:邱慎耕 汪云甲 副组长:冯启言 邓喀中 成 员:张雁秋 郭广礼 汪应宏 吴侃 王守刚 秘 书:刘涛健 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办法。 (2)负责对复试小组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方面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复试严格按本方案和程序执行,充分体现复试的公平和公正,保证复试质量。 (3)对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当考生对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负责向考生解释或提出解决办法。 (4)监督各复试小组的复试录取工作。 四、其他 本办法由环境与测绘学院2015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另,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矿业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环境与测绘学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