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要求,充分体现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证研究生入学质量,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教务部、研究生院联合通知《关于做好推荐及接收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2015.9.13)以及研究生院《中国矿业大学2016年招收推免生章程》(2015.9.15)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推荐办法
按《关于做好推荐及接收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2015.9.13)和《中国矿业大学2016年招收推免生章程》(2015.9.15)执行。
二、 复试办法
1、成立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按专业组建,我院共成立6个专业复试组,分别是:大地测量与数字矿山组,地信遥感组(含自然地理学),环境工程组(含环境工程专业学位型),环境科学组,土地资源管理组,测绘工程组。每组由5位办事公正、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且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每组设组长1人,秘书1人。
2、参加复试的考生
所有具有推免资格且通过学校“2016年硕士(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系统” (网址:http://219.219.35.78/open/RecruitTkss/signinTm.aspx)预报名的本科生。
3、复试报到
时间:9月25日下午2:00—5:00
地点:环测学院B501
报到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②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③《中国矿业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考生基本情况表》(由系统直接导出)
④《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由系统直接导出)
⑤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⑥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4、复试安排
复试组 | 面试时间 | 面试 | 参加复试的考生 |
大地测量与数字矿山组 | 9月26日 8:30 | 南湖校区环测楼A506 |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数字矿山与沉陷控制工程推免生 |
地信遥感组(含 自然地理学) | 9月26日 8:30 | 南湖校区环测楼B408地理信息系办公室 |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专业,摄影测量与遥感,自然地理学推免生 |
环境工程组 | 9月26日 8:30 | 南湖校区环测楼B409环境工程系办公室 | 环境工程推免生 |
环境科学组 | 9月26日 8:30 | 南湖校区环测楼B414环境科学系办公室 | 环境科学推免生 |
土地资源管理组 | 9月26日 8:30 | 南湖校区环测楼B412土地资源管理系办公室 | 土地资源管理推免生 |
测绘工程 | 9月26日 8:30 | 南湖校区环测楼C410空间信息系办公室 | 测绘工程推免生 |
5、复试形式、内容及要求
复试工作由各专业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实施。复试小组负责确定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复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考查及综合能力考核。综合能力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同时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及了解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各复试组须对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复试结束后录音材料交学院B501,由学院统一报研究生院。
复试时考生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其它能证明自己身份的相关证件,否则不能参加复试。
三、录取工作
1、研究生录取工作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性。
2、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重新排序,确定录取与否;以复试成绩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奖学金评定执行《关于做好推荐及接收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2015.9.13)及《中国矿业大学2016年招收推免生章程》(2015.9.15)中的相关规定。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完毕后,复试小组负责人在复试情况登记表上签署录取与否、录取类型意见,复试材料于2015年9月28日上午11点前上交学院。复试材料上交学院保留备查。
5、录取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6、其他未尽事宜按《关于做好推荐及接收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2015.9.13)的规定执行。
四、复试的组织工作
学院成立2016年免推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和学科负责人组成:
组 长:邱慎耕 汪云甲
副组长:冯启言 王丽萍 邓喀中
成 员:郭广礼 王守刚 汪应宏 张雁秋 吴 侃 王 坚 张海荣
秘 书:刘涛健 蒋冬梅
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办法。
(2)负责对复试小组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方面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复试严格按本方案和程序执行,充分体现复试的公平和公正,保证复试质量。
(3)对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当考生对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负责向考生解释或提出解决办法。
(4)监督各复试小组的复试录取工作。
五、其他
本办法由环境与测绘学院2016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环境与测绘学院
二O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附:各专业推免生拟接收名额
招生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名称 | 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
070501 | 自然地理学 | 1 |
077601 | 环境科学 | 4 |
081601 |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 15 |
081602 | 摄影测量与遥感 | 6 |
081603 |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 4 |
0816Z1 | 数字矿山与沉陷控制工程 | 1 |
083002 | 环境工程(学术型) | 6 |
085215 | 测绘工程 | 10 |
085229 | 环境工程(应用型) | 5 |
120405 | 土地资源管理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