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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推荐及接收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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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

教务部、研究生院联合通知

关于做好推荐及接收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上级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科学规范选拔、择优录取,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推荐及接收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在主管副校长领导下,由监察处、教务部、研究生院、学工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推荐及接收免试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分配各学院推荐和接收名额、组织各学院实施、审核及确定推荐和接收免试研究生名单等工作。

(二)学院(部)成立院(部)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院(部)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部)主要负责人、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教授委员会主任等有关人员组成。院(部)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学院推荐及接收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学院(部)内各专业推荐及接收名额的分配方案、推荐指标的使用原则,组织学生报名,审查推免生资格以及初步确定推荐及接收免试研究生名单等工作。

(三)教务部与研究生院共同负责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遴选工作。其中,教务部负责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遴选、推荐工作;研究生院负责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接收工作。

二、推荐工作

(一)推荐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在院(部)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管理办法和程序开展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

2.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排序原则、特殊优秀生推荐等请各学院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办法》(中矿大教字【20142号)执行。

3.在推荐标准的掌握上,既要考察学生的历年学习成绩,又要考察学生的一贯表现、学习能力、创新精神、业务素质和其它特长。

4.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2018年继续实施推荐选拔免试研究生留校担任兼职辅导员工作,具体推荐条件及相关要求按照《关于中国矿业大学选拔优秀推免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的管理办法》(矿大组织【201314号)执行,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选拔推荐。

5.为激发学生创新活力,鼓励学科交叉,推动复合型人才培养,2018年继续开展校内院际推免生交流工作。符合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基本条件的学生可自主选择申报,由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拨审核。

6.各学院(部)需依据《中国矿业大学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办法》(中矿大教字【20142号),结合本学院(部)实际,制定学院(部)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办法(包括分专业推免名额、推荐办法等),并于推荐工作开始前报教务部备案,同时在学院网站面向学生公布。

7.推荐工作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所有名单都必须在学院网站和学生易于监督的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同时将各类推荐名单报教务部(分为普通类型、辅导员专项计划型、研究生支教团、院际交流、特殊优秀生;其中院际交流生需填写《中国矿业大学校内院际交流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院际交流申请表”)、特殊优秀生需填写《中国矿业大学特殊优秀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特殊优秀生申请表”)、另外需按要求附相关原件与复印件材料各一套), 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校教务部网站上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的推荐人员名单。名单未经公示,一律无效。凡有弄虚作假及徇私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推荐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

(二)推免名额分配

1.普通类型推免生名额

遵照教育部有关研究生免试推荐工作的文件精神和下达我校推免生总名额,以各学院毕业生人数为基本依据,结合学科情况确定各学院分配名额。重点向国家重点学科、博士点学科、国家级特色专业、江苏省品牌专业倾斜。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2.其他类型推免生名额

根据国家及我校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另有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名额13名,辅导员专项计划推免名额6名,校内院际交流生推免名额约50名,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补偿名额2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补偿名额2名,已确定的2018年本硕博连读、本科直博生推免名额46名,特殊优秀生名额根据符合条件学生数确定,且原则上录取为本校应用型硕士研究生。

(三)推荐工作注意事项及时间要求

1.915(周五)15:00前,各学院(部)将本学院(部)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办法(包括分专业推免名额、推荐办法等),报教务部备案,电子版发送至cumtjwgl@126.com,纸质版经教学院长签字后报教务部教务学籍服务中心(行政楼A104),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2.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中国矿业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918(周一)上午10:00前交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3.申请院际交流的学生,填写“院际交流申请表”(附件3),并由学生所在学院出具意见后,于918(周一)上午10:00前交所交流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4.申请作为特殊优秀生推免的学生,填写“特殊优秀生申请表”(附件4),并准备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专家推荐信(附件8)及相关证书相关原件与复印件各一套,于918(周一)上午10:00前交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5.各学院(部)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根据推荐条件分别进行资格审查,于919(周二)前确定符合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件的推免资格名单,同时确定推免类型(普通类型、辅导员专项计划型、研究生支教团、院际交流、特殊优秀生),推免资格名单根据排序原则分推荐和候补两类,候补人数不超过该学院推免指标总数的20%。在此基础上,填报《中国矿业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基本情况表及数据库》(附件5)和《2018年中国矿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特长生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6),经推免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报教务部,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取得推荐资格。

6.获得研究生推免资格的学生,根据接收单位要求参加报名复试工作。申请校外免试研究生落选,或放弃免试研究生的,其免试资格自然取消,学院不得更换推荐名单。

7.对在申请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并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8.对于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中涉及学生自身权益需要申诉时,学生可按《中国矿业大学学生校内申诉管理规定》办理申诉。

9.请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于2017919(周二)15:00前,在公示各类推荐名单的同时将《中国矿业大学校内院际交流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中国矿业大学特殊优秀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4纸质版)、特殊优秀生专家推荐信(附件8纸质版)及相关证书相关原件与复印件各一套、《2018年中国矿业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基本情况表及数据库》(附件5电子版)、《2018年中国矿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特长生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报教务部,电子文档发到cumtjwgl@126.com(文件名:学院—推免),经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教务部正式向学生进行公示,最终确定各类推荐人员名单,并组织填报有关表格。

10.请各学院(部)及时关注获得推免资格学生的网上报名缴费情况,因个人原因放弃推免资格而未及时替补,造成推免名额浪费的,学校将酌情减少学院(部)下一年度推免名额。

三、接收工作

(一)总体要求

各招生学院(部)接收推免生工作应在学院(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进行。学院应严格审查所有考生是否符合学校公布的接收基本条件,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表现,严格标准,宁缺勿滥,确保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二)接收程序及办法

1.网上报名及要求

1)获得推免资格且有意报考我校的考生(含本校推免生),须于928日前通过学校“2018年硕士(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系统”(简称“推免招生系统”,网址:http://219.219.35.78/open/RecruitTkss/signinTm.aspx)进行预报名,在此系统中打印复试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并按报考学院复试安排参加复试。

取得复试资格的推免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②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③《中国矿业大学2018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考生基本情况表》(由系统直接导出);

④《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由系统直接导出);

⑤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⑥《思想政治考察表》一份(由系统直接导出);

⑦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⑧有关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复试时递交给所申请学院研究生秘书处,收到后恕不退还。本校推免生可免提交①、②、③、⑤项材料,复试时参考教务部公示的数据。

2920日起,学校上报推免资格名单并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相关要求进行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网上缴费等,928开始可进入系统填报志愿。

2.复试组织及要求

1)采取分批复试方式。第一批复试时间拟定于926日(最终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参加复试考生为获得推免资格且意愿报考我校的本校推免生、已在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内填报过报名信息的外校学生。暑期夏令营营员和研招宣讲会面试合格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2)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前,各学院应及时审核已预报名考生申请信息,根据学生情况及时遴选,通过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分批组织复试工作。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第一批复试录取情况,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内对其他报名考生进行选拔,分批组织复试录取工作。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自定,所有复试工作应在1020日前结束。

3)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须根据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包括:复试具体安排、复试形式、复试办法、复试内容、录取办法等),细则应于915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

4)复试可采用笔试、面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按专业组建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一般由5位办事公正、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推荐的教师组成。复试人数较多的专业,可以平行组织若干复试小组。

6)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小组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复试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充分体现复试的公平、公正,保证复试质量。

7)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8)当考生不能被第一志愿专业录取时,学院在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可结合各专业接收推免计划剩余情况和考生意愿进行调剂。

9)各学院须对复试面试全过程进行录像或录音,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影音材料报研究生院。

3.录取工作

1)各学院应根据《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人数和拟推免人数,开展复试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已对外公布的拟招推免人数。

2)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成绩等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学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正式录取名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统考。

3)各学院应加强推免生的院际交流,鼓励学科交叉,推动复合型人才培养。

(三)直博生、本硕博连读生及校内专项计划生的选拔

1.直博生和本硕博连读生

在具有本硕博连读培养方案或直博生培养方案的学科专业,从报考我校的优秀推免生中择优选拔直博生和本硕博连读生。直博生的选拔人数应控制在当年学院博士生招生计划的10%以内。本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均占用学院本年度硕士生推荐免试指标,本硕博连读生录取指标占用学院2018年硕士招生指标,直博生录取指标占用2018年学院和导师博士生招生指标。

2.校内专项计划生

被遴选为辅导员专项计划、研究生支教团、院际交流和特殊优秀生的学生按接收学院相关要求参加复试。

辅导员专项计划、研究生支教团、院际交流录取指标由学校单列;特殊优秀生录取指标占录取学院2018年硕士招生指标。

另外,被录取的支教生需于2018410日前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等相关手续。

(四)有关奖助政策

1.学校奖助政策:

学业奖学金:对外校生源,凡来自于“985工程”高校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来自于“211工程”高校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原则上享受二等以上(含二等)学业奖学金;来自于一般院校的推免生,综合成绩排名前3%者,第一学年原则上享受二等以上(含二等)学业奖学金。对本校生源,符合《中国矿业大学免试研究生推荐办法》第一款“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基本条件”(即非名额调剂生和特殊优秀生)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原则上享受二等以上(含二等)学业奖学金;综合成绩排名前5%者,第一学年原则上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特别优秀的推免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

优秀创新博士奖学金4万元/人。

优秀创新硕士奖学金1万元/人。

国家奖学金:博士:3万元/人,硕士:2万元/人。

助学金:所有推免生均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生每生每年15000元,硕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

2.学院优惠政策:详见学院网站。

(五)信息公开

1.学校将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接收推免生章程、推免生招生目录、复试办法、拟录取名单等全部信息,同时按教育部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公开。

2.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b.cum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研究生院协同纪委监察处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

(六)其他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均须参加体格检查。我校推免生参加我校医院的体检(时间拟定于20185月)。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516-83885990,邮箱:cumtyjsy@cumt.edu.cn

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516-83590270,邮箱:jianchachu@cumt.edu.cn

 

附件:关于做好推荐及接收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zip

1. 各学院2018年推荐免试硕士生名额分配表

2.中国矿业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3. 中国矿业大学校内院际交流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4. 中国矿业大学特殊优秀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5. 2018年中国矿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基本情况表及数据库

62018年中国矿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特长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7. 中国矿业大学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办法

8. 申请特殊优秀生免试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教务部      研究生院                         

                                                  2017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