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要求,充分体现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证研究生入学质量,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教务部、研究生院联合通知《关于做好推荐及接收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2016.9.13)以及研究生院《中国矿业大学2017年招收推免生章程》(2016.9.8)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办法 按《关于做好推荐及接收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2016.9.13)和《中国矿业大学2017年招收推免生章程》(2016.9.8)执行。 二、复试办法 1、成立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按专业组建,我院共成立5个专业复试组,分别是:大地测量-测绘与数字矿山组,地信遥感组(含自然地理学),环境工程组(含环境工程专业学位型),环境科学组,土地资源管理组,测绘工程组。每组由5位办事公正、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且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每组设组长1人,秘书1人。 2、参加复试的考生 所有具有推免资格且通过学校“2017年硕士(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系统” (网址:http://219.219.35.78/open/RecruitTkss/signinTm.aspx)预报名的本科生。 3、复试报到 时间:9月26日下午2:00—5:00 地点:环测学院B501 报到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②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③《中国矿业大学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考生基本情况表》(由系统直接导出); ④《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由系统直接导出); ⑤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⑥《思想政治考察表》一份(由系统直接导出); ⑦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4、复试安排 复试组 | 面试时间 | 面试 | 参加复试的考生 | 大地测量-测绘与数字矿山组 | 9月27日 8:30 | 南湖校区环测楼A506 |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测绘工程、数字矿山与沉陷控制工程推免生 | 地信遥感组(含自然地理学) | 9月27日 8:30 | 南湖校区环测楼B408地理信息系办公室 |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专业,摄影测量与遥感,自然地理学推免生 | 环境工程组 | 9月27日 8:30 | 南湖校区环测楼B409环境工程系办公室 | 环境工程推免生 | 环境科学组 | 9月27日 8:30 | 南湖校区环测楼B414环境科学系办公室 | 环境科学推免生 | 土地资源管理组 | 9月28日 8:30 | 南湖校区环测楼B412土地资源管理系办公室 | 土地资源管理推免生 |
5、复试形式、内容及要求 复试工作由各专业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实施。复试小组负责确定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复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考查及综合能力考核。综合能力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同时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及了解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各复试组须对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复试结束后录音材料交学院B501,由学院统一报研究生院。 复试时考生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其它能证明自己身份的相关证件,否则不能参加复试。 三、录取工作 1、研究生录取工作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性。 2、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重新排序,确定录取与否;以复试成绩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奖学金评定执行《关于做好推荐及接收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2016.9.13)及《中国矿业大学2017年招收推免生章程》(2016.9.8)中的相关规定。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完毕后,复试小组负责人在复试情况登记表上签署录取与否、录取类型意见,复试材料于2016年9月28日下午3点前上交学院。复试材料上交学院保留备查。 5、录取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6、其他未尽事宜按《关于做好推荐及接收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2016.9.13)的规定执行。 四、复试的组织工作 学院成立2017年免推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和学科负责人组成: 组 长:汪云甲 副组长:冯启言 王丽萍 邓喀中 成 员:郭广礼 王守刚 汪应宏 张雁秋 吴 侃 王 坚 张海荣 秘 书:刘涛健 蒋冬梅 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办法。 (2)负责对复试小组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方面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复试严格按本方案和程序执行,充分体现复试的公平和公正,保证复试质量。 (3)对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当考生对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负责向考生解释或提出解决办法。 (4)监督各复试小组的复试录取工作。 五、其他 本办法由环境与测绘学院2017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环境与测绘学院 二O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各专业推免生拟接收名额 招生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名称 | 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 070501 | 自然地理学 | 1 | 077601 | 环境科学 | 4 | 081601 |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 11 | 081602 | 摄影测量与遥感 | 6 | 081603 |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 3 | 0816Z1 | 数字矿山与沉陷控制工程 | 1 | 083002 | 环境工程(学术型) | 5 | 085215 | 测绘工程 | 10 | 085229 | 环境工程(应用型) | 7 | 120405 | 土地资源管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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