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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测绘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相关文件
发布时间:2015-03-1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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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第二个聘期已于2014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关于组织实施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中矿大人字〔2015〕2号)精神要求,为保证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环境与测绘学院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范围与对象

凡受聘我院三级(教师二级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六级及以上岗位由学校考核)及以下和其他专业技术六级以下岗位人员。

二、基本原则

(一)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以《中国矿业大学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中矿委〔2012〕44号)、《中国矿业大学实验教师岗位设置暂行办法(中矿大〔2011〕41号)、《环境与测绘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细则》、《环境与测绘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细则》为依据,全面考核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实事求是、准确到位地对岗位聘期业绩进行综合评价。

(二)聘期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是基础,聘期考核是对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全面评价,侧重考核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三)全面要求与尊重个性相结合,鼓励教师发挥自身优势,创新创优,取得突出成果。

三、考核内容

依据学校规定的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岗位职责、学校(学院)与教职工签订的《岗位任务书》和学院制订的具体职责任务,从德、能、勤、廉、绩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

德、能、勤、廉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履职能力、劳动纪律、廉洁自律等,采取定性考核方式,以聘期内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师德师风实行一票否决制。

绩主要考核聘期内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工作效率及取得的成果等,采取定量考核方式。其中教师主要考核承担的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等工作以及发表论著和获奖等情况。

四、考核等次

聘期考核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一)德、能、勤、廉方面无不合格情形,完成了受聘岗位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在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应有的成绩或贡献的,聘期考核定为合格等次。

(二)德、能、勤、廉方面无不合格情形,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聘期考核可定为合格等次:

1、聘期内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者,入选国家级教学名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组部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国青年科学家、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等。

2、聘期内以中国矿业大学为项目主持单位、本人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国家“973”计划项目、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等。

3、聘期内以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本人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教学成果奖等。

4、聘期内以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nce》或《Nature》上发表论文。

(三)德、能、勤、廉方面无不合格情形,工作业绩未达到合格条件,但完成了受聘岗位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60%以上的,聘期考核可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期考核为不合格:

1、完成的工作业绩未达到基本合格及以上条件。

2、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干扰考核工作的,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聘期考核的。

(五)聘期内因德、能、勤、廉等原因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聘期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等次。

(六)聘任教学型和教学科研型教师四级及以上岗位人员,每年本科生课程教学未达到32实际学时的,聘期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等次。 

(七)新聘任专业技术岗位未满一年的人员,完成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视为考核合格

五、考核方法

(一)教师二级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六级及以上岗位由学校考核,其他岗位由各学院组织考核。

(二)聘任教师岗位的中层以上干部,其教师岗位的考核按其聘任岗位的级别分别由学校和聘任单位考核。非教学科研单位的中层以上干部主要考核取得的学术成果,其中聘任教学型和教学科研型教师四级及以上岗位每年本科生课程教学不得低于32实际学时;教学科研单位的中层以上干部教学、科研工作量减免50%,学术成果按所聘岗位要求考核。

(三)聘期内岗位级别变动的,按照各级别聘任时间分段折算考核。

(四)聘期内公派进修学习、挂职的人员在完成学校或单位规定的进修任务和其他任务的条件下,其教学、科研工作量折算考核,学术成果按所聘岗位要求考核。

六、组织与管理

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为组长的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工作小组,成员为各系、室负责人和工会主席,负责全院的岗位考核工作。

组  长:汪云甲、邱慎耕

成  员:冯启言、王丽萍、郭广礼、王守刚、邓喀中、张雁秋、汪应宏、张书毕、刘汉湖、王立章、侯湖平、郑南山、杨  敏、王  晓、马昌忠、丁  毅、李  智、韩福顺

争议处理

考核过程中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妥善处理出现的问题。对考核有异议的教职工,可向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工作小组须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回复申诉人。若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岗位聘任申诉受理委员会申诉。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者在下一次聘任时可聘任原级别及以上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者在下一次聘任时只能聘任原级别及以下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在下一次聘任时只能聘任原级别以下岗位。

(二)连续2次聘期考核为基本合格者在下一次聘任时只能聘任原级别以下岗位,连续2次聘期考核为不合格者,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委员会将依据具体情况对其做出调整岗位、解聘或辞退建议。

(三)受到学校处分的教职工按处分有关规定执行。

九、时间安排

(一)2015年3月9日—3月15日,学院制定考核细则,并报学校审核备案。

(二)2015年3月16日—3月25日,各系(室)组织参加考核人员填写相应岗位考核表(学院网上下载),对被考核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将考核表(电子档和纸质档)及相关材料汇总好交至环A509。 

(三)2015年3月26日,对被考核人的考核材料进行公示(含教师二级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六级及以上岗位)

(四)2015年3月27日—3月31日,学院对教师三级及以下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下岗位人员进行考核,对其他专业技术六级及以上岗位人员提出建议考核结果,并将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 

(五)2015年4月2日,向学校提交教师二级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六级及以上岗位人员的考核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向学校提交考核结果汇总表及考核表电子档(考核表纸质档由单位保存,以备学校核查)。                        

中国矿业大学环境与测绘学院

                                                                2015年3月9日

 附件:环境与测绘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相关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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