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切实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4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对《环境与测绘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实施办法》【中矿大环测教字2014第5号】进行修订,修订后实施办法如下: 一、检测对象 我院本科毕业生,包括应届、申请提前毕业的本科生以及申请重新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往届毕业生。 二、检测内容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是“设计”的学生,学术不端检测的内容为设计说明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是“论文”的学生,学术不端检测的内容为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的内容包括“摘要”至“正文(包括结束语)”部分的全部内容。 三、检测标准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文字复制比≤30%的,视为通过学术不端检测,可以正常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文字复制比>30%的,视为没有通过学术不端检测,不能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四、检测程序 1、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负责在毕业设计(论文)系统中上传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的电子档,上传文件命名原则为“学号 _学生姓名_论文名称”。各专业负责人负责审核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不端检测电子稿。 2、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院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工作。并在一周内将学术不端第一次检测结果反馈给各专业和每一位学生。 3、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学院进行第二次学术不端检测,同时将最终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学生名单,反馈给各专业和学生本人。 五、检测结果处理 1、没有通过第一次学术不端检测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与学生商定修改,修改后学生提交《环境与测绘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检测修改说明》(附表1),专业和院长审批同意后,由学院进行第二次学术不端检测,检测通过后方可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修改后检测仍不通过的学生,不能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2、第一次学术不端检测未通过的学生,其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绩不能为“优秀”。 3.各专业推荐评校级和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单独参加检测,且检测结果推荐校优的文字复制比≤15%,推荐省优的文字复制比≤10%。检测未通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 六、本办法由环境与测绘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7届本科毕业生开始试行。
附件一:环境与测绘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检测修改说明 环境与测绘学院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