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矿业大学2020年招生简章大类招生要求,学校测绘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类学生分属环境与测绘学院和公共管理学院。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指导意见(试行)》,本着“以生为本”的基本原则,兼顾专业教学条件与培养能力,为实现高质量的人才培养,达成人才培养目标,合理做好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特制定《测绘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2020级本科生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
一、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卞正富 王守刚 李长贵 郑南山
副组长:韩福顺 刘海明 周 来 李效顺 何士龙
成 员:张书毕 闫志刚 田立江 李永峰 陈国良 李 燕 孙久运 张明青 闫庆武
蒋冬梅 孙 婉 于海霞 李 欣 孟爱红 王贝贝 张 莹 李 月 张 燕
宫 煜
大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业分流工作办法制定、学生填报志愿组织与指导、专业分流决议。
二、专业分流实施原则
1.以生为本,尊重学生志愿。
2.权衡专业办学资源与能力。
3.专业综合平衡与有限协调。
三、分流时间和班级建制
按照2020版专业培养方案,测绘类实行“2+6”专业培养的模式,即2020级测绘类专业学生在第二学期进行专业分流,分为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科学和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从第三学期开始进行分流后专业培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实行“3+5”专业培养模式,即2020级按大类招生的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学生在第三学期进行专业分流,分为环境工程和环境科学两个专业,从第四学期开始按照分流后专业进行培养。
综合考虑目前各专业办学条件和毕业生社会需求等因素,2020级各专业类大类分流后班级设置如下:测绘工程专业4个班,地理信息科学专业3个班,土地资源管理专业3个班,环境工程专业4个班,环境科学专业2个班,原则上每班不超过30人。分流结果最终由环境与测绘学院和公共管理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决定。
四、专业分流工作办法
1.遵循志愿为主原则,根据学生所填志愿的次序,进行初步分流。
学生填报志愿。测绘类学生须在志愿表中完整填报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科学和土地资源管理三个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须在志愿表中完整填报环境工程和环境科学两个专业。如未填写完整,学院将按照服从调剂进行处理。
2.遵循培养能力原则,根据学生的能力和兴趣爱好,进行平衡调整。
调整的依据为“大学某科成绩”,按照学生申请志愿的次序进行平衡调整。具体如下:
测绘类专业:测绘工程专业按《高等数学A(1)》、《高等数学A(2)》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满为止;地理信息科学专业按《计算思维与人工智能基础》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满为止;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按《高等数学A(1)》、《高等数学A(2)》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由高到低,录满为止。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工程专业按《无机与分析化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满为止;环境科学专业按《高等数学》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满为止。专业录满后,其余学生按照第二志愿进行调整,以此类推。
3.遵循专业综合平衡的原则,酌情考虑学生特殊情况(如身体因素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确定最终分流结果。
五、专业分流实施程序
1.召开学生专业分流动员会,介绍专业和专业分流实施办法;
2.组织学生填报志愿;
3.确定初步分流名单;
4.综合平衡与调剂,决议分流结果;
5.公示分流学生名单;
6.上报教务部备案。
7.在系统中调整专业班级名单。
六、其他特殊情况处理
1.自主招生学生按照招生录取时所确定的专业就读。
2.留学生、新疆内地班及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学生在当年招生政策规定为不按大类招生的,不参加分流,按招生录取时所确定的专业就读。
3.因留级、休学等原因已编入到大类招生专业学习并已经分流过的学生,不再参加分流,仍保留以前分流时所确定的专业。
本实施办法由环境与测绘学院和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环境与测绘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2021年3月
另附:测绘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安排表及专业分流志愿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