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方案
环境与测绘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7-04-13   浏览次数:

为适应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要求,充分体现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证研究生入学质量,根据“中国矿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研究生院通字[2017]2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办法

1、成立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按专业组建,我院共成立10个专业复试组,分别是:测量组(含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数字矿山与沉陷控制工程)、测绘工程一组(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两种类型,下同)、测绘工程二组(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含自然地理学)、摄影测量与遥感、环境工程学术型、环境工程专业型一组(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两种类型)、环境工程专业型二组(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两种类型),环境科学、土地资源管理。每组由5位办事公正、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且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每组设组长1人,秘书1人。

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复试面试全过程进行录像或录音,并确保录音录像的质量和完整性,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影音材料报研究生院备查。

2、学院招生计划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生源和学科等情况研究制定本单位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见附表。

3、参加复试的考生

参加本次复试考生为一志愿报考我校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型两类,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未被录取的全日制考生,在符合国家调剂条件的前提下,经本人申请可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研究生,按总分排序录取。

1)参加统考的考生:学院根据“中国矿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以“国家线”为基础,根据各专业的招生人数及初试成绩确定复试分数线,见附表。

2)部分优质生源调剂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国家线”,且经考生个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的非一志愿报考我校的高水平大学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体调剂工作按照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4、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和口语的测试以及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为重点的面试,满分为300分。具体如下:

1)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外语听力和口语满分40分,具体测试办法由各专业复试组确定;

3)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60分,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社会工作、大学阶段学习情况、专业知识深度与广度、工作实绩、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事业心、责任感、人文素养及身体状况。对全日制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5、复试时间、地点

1)考生报到:

  间:3月22日8:30-11:30;

  点:南湖校区环测楼A512

提交材料:按《中国矿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等事项的预通知》执行。

2)笔试、外语测试及综合面试具体安排如下表:

复试组

笔试

面试

参加复试的考生

时间

地点

时间

地点

大地测量组

32214:00-16:00

南湖校区4-C204

3238:30

南湖校区环测楼A512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测绘工程

32214:00-16:00

南湖校区4-C204C205

3238:30

南湖校区环测楼A506

测绘工程专业型

测绘工程

32214:00-16:00

南湖校区4- C205

3238:30

南湖校区环测楼C403

测绘工程专业型

地信组

32214:00-16:00

南湖校区4-C206

3238:30

南湖校区环测楼B408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专业

遥感组

32214:00-16:00

南湖校区4-C206

3238:30

南湖校区环测楼C410

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

环工学术型组

32214:00-16:00

南湖校区4-C207

3238:30

南湖校区环测楼B409

环境工程学术型

环工专业型

32214:00-16:00

南湖校区4-C208

3238:30

南湖校区环测楼B502

环境工程专业型

环工专业型

32214:00-16:00

南湖校区4-C208

3238:30

南湖校区环测楼B414

环境工程专业型

环境科学组

32214:00-16:00

南湖校区4-C207

3238:30

南湖校区环测楼A515

环境科学

土地资源管理组

32214:00-16:00

南湖校区4-C207

3238:30

南湖校区环测楼B412

土地资源管理

二、录取工作

1、研究生录取工作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性。

2、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重新排序,确定录取与否,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可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应在复试录取时确定,具体评定办法依据《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评定。

3、复试成绩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完毕后,复试小组负责人在复试情况登记表上签署录取与否、录取类型(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意见,于2017年3月24日下午4点前上交学院。复试材料上交学院保留备查。

5、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和拟录取结果等信息进行公示一周。

6、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国矿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研究生院通字[2017]2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三、复试的组织工作

学院成立2017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和学科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办法。

2)负责对复试小组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方面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复试严格按本方案和程序执行,充分体现复试的公平和公正,保证复试质量。

3)对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当考生对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负责向考生解释或提出解决办法。

4)监督各复试小组的复试录取工作。

四、其他

本办法由环境与测绘学院2017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环测学院2017年硕士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公示

 

                   环境与测绘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